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影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1、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胜利东路39号中兴商贸大厦608室)。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955@qq.com。联系电话:0575-******475,联系人:邵志庆。
2、邮寄地址:绍兴市胜利东路39号中兴商贸大厦608室。
3、本项目征求的建议意见只作为采购人制定采购文件的参考,供应商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在采购文件正式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对采购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质疑。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详见附件(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附件标文:绍兴滨海新城中心小学演录播系统及LED大屏项目
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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