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HXZX2019-C-003
二、采购内容
标的物名称:禁毒教育基地展馆搭建项目
施工总工期为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5月20日,因承包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按每延误一天处以合同金额的1%进行罚款。
项目地点:苏州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采购需求:
1、展厅概况
苏州市禁毒教育基地展示馆位于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警校路东侧,展馆结构共一层,总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工程内容主要有:A-G七个分区新做轻钢隔墙、造型墙面、软膜灯箱、柜体;新做环氧地坪地面、地毯地面;新做石膏板造型顶、铝方通吊顶;电气管线、灯具开关插座安装、展馆智能化设备安装调试等图纸内全部内容。
2、基本要求
1)定位:
本项目为苏州市禁毒教育基地重点实施项目。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国民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平安城市、文明城市(村镇、单位)创建内容。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氛围。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重点针对青少年等易染毒群体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实现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重点突出主题:以青少年为主要服务人群,大力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将毒品预防教育与打击外流贩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展地方经济等结合起来,构筑青少年及人民群众预防涉毒、抵御毒品危害的防线。
2)禁毒教育基地的意义:拥有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和社会普及宣传两大职能,通过参观禁毒展览、观看禁毒影片、开展禁毒主题活动等手段面向全社会进行禁毒知识普及和毒品预防教育。禁毒宣传教育是源头治理的前提和基础,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禁毒教育基地是禁毒宣传的有效载体,基地建设的意义重大而深远。禁毒教育基地将充分发挥禁毒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不断加强和创新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识毒、拒毒、防毒意识,为禁绝毒品、造福子孙后代做出积极贡献。
3)禁毒教育基地的目的:
毒品,被公认为“白色瘟疫”,在全世界泛滥成灾。它和战争一起被列为危及人类生存的两大杀手,它的危害可以用一句话概括:毁灭自己、破坏家庭、危害社会、殃及民族。毒品也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阻碍青少年健康成长。有调查显示,全国吸毒人员中,青少年占了将近60%。这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拒绝毒品、远离毒品、参与禁毒是青少年义不容辞的责任;
以禁毒教育基地为依托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提高在校学生、青少年、市民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禁毒教育基地采用图文展陈、多媒体演示、实物展出、互动体验等多种形式。通过详实的记录、真实的事件及物件,向参观人员普及毒品知识,宣传禁毒法律政策。
青少年通过参观本展馆,能够具备对毒品及其危害的正确认知,通过声光电等高科技技术手段,体验到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及国家的危害,从而达到远离毒品的目的;
普通市民通过参观本展馆,能够更好的教育家庭成员及身边朋友远离毒品,展馆多种形式的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感受到禁毒法律的威慑力,从而达到自觉抵制毒品,并加入到全民禁毒的行列。
3、展馆搭建效果图内容及要求
禁毒教育基地展馆方案要求:
1)、以图文资料、实物展陈为基础,重点融合现代多媒体科技体感交互技术进行整体布展。
在展线和展陈内容方面,体现各展区内容,让各个部分内容分界清晰,却相互衔接,整个展出线路顺畅。
2)、设计、用材、安装要求充分强调布展的节能、环保理念;体现艺术氛围;兼顾领导参观、市民参观。
3)、设计和安装要求充分考虑消防、水、电、受力结构、流线通畅等国家规范要求及其安全因素,充分考虑安全性,符合公共场所安全、消防规范等。
4)、禁毒教育基地的设计分为序厅、禁毒历史展示区、毒情形势区、毒品认识区、毒品危害区、识毒互动区、毒品预防区、毒品综合治理区、禁毒公益区等展示部分。通过参观禁毒教育基地,让参观者充分了解到毒品的由来,毒品的样子,毒品经常出现的场所,从而提高民众的防范意识,充分认识到吸毒对个人、家庭、社会及国家的危害,从而使民众远离毒品;清晰了解国家相关法律,认识到相关违法后果,从而形成极大的法律震慑力;充分让一线指战员体会到自身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而坚定禁毒、缉毒的信心。
5)、禁毒教育基地可采用先进的VR技术,AR技术,形成强烈的视觉冲击,以电子信息技术及前沿的装饰艺术为载体,融合声、光、电等多种元素,打造一个禁毒知识内容充实、表现形式多样的具有实际教育意义的现代化禁毒教育基地。从而使参观者在体验中牢记毒品的危害,树立“远离毒品、健康人生”的人生观。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伍万肆仟捌佰柒拾柒元整
人民币(小写):¥******77.00元
四、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1、磋商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一)报名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 15 日。
(二)报名方式:
1、申领CA。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任意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插入CA证书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三)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注: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请带好U盘至代理公司领取。
(四)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0512-******455(业务咨询)。
(五)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六)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七)质疑形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要求:
1)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接收或邮寄(不接收到付快递)。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七、响应文件接受信息:
(一)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磋商现场。开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前5分钟。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按收到CA证书的先后顺序,插入Ukey进行解密,供应商输入CA证书密码后,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及递交时间:2019年3月19日13:00—13:30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19日13:30整
磋商时间:2019年3月19日13:30整
磋商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政府采购办开标室
八、联系及监督
1、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电 话:0512-******801-1009
联 系 人:王培勤
2、采购代理单位
名 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电 话:0512-******595-8116
传 真:0512-******628
邮政编码:******0
联 系 人:潘兰
3、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51
九、其他事项: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
十、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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