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业资讯|人物访谈|活动|新品|案例|方案|招标|技术|企业|产品|展会|商机|专题|招商加盟|企业招聘|新媒体艺术
 数字展示在线首页 > 资讯中心 > 郑州二七纪念馆“百年郑州”展览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二七纪念馆“百年郑州”展览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9-3-4 7:13:22
招标编号:HNZB(2019)N05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审批(2016)3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二七纪念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二七纪念馆“百年郑州”展览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HNZB(2019)N054;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钱塘路中段 82 号郑州二七纪念堂内;
2.4、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 1259.60 平方米;
2.5、项目概算:750万元;
2.6、招标内容: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相关范围及内容;
2.7、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壹级资质及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拟派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并提供不更换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出具2018年01月至今(不少于6个月)在本(分)公司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须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展览展示、科技场馆、文化馆、展览馆、校史馆等同类工程)【要求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中标网页截图】;
3.6、财务状况:①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的完税证明;
3.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需提供承诺书);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19室
4.3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19室
5.3、标书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二七纪念馆
地址:郑州市钱塘路82号
联系人:李先生、温女士
电话:0371-******8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319房间)
联系人:黄先生、陈先生
电话:0371-******811
电子邮箱:************@qq.com
2019年3月1日



****部分为隐藏内容,仅对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开放
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请登录会员后台查看完整招标信息
如有疑问请请咨询:18018701197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用户投稿,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文作者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