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八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1条:原“(2)提供到投标截止前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更正为“(2)提供到投标截止前近年度(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书”第二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原“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单位(且须在处于有效期)。”更正为“(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到投标截止前近年度(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4)提供到投标截止前近三月份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第四条服务期: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 天内完成展览馆布展并投入使用,保质期两年。”更正为“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 天内完成展览馆布展并投入使用,保质期两年。”。
四、招标文件“附 评标细则”商务评审表第5条“投入创新能力”:原“投标人获得与专业展柜的实用新型研发有关的证书:国家级3 分,省级2 分,市级以下1 分,最高得3 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有效范围内实用新型研发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研发证书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获得与专业展柜的实用新型研发有关的证书: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以下1分,最高得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展览相关的实用新型研发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研发证书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0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2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660-******8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路金海明珠B栋4楼
联系人:肖东山 联系电话:0660-******33
传真:0660-******19 邮编:******0
(三)采购人:陆丰市博物馆 地址:东海镇北堤路13号
联系人:陈雨璇 联系电话:0660-******88
传真:0660-******33 邮编:******0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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