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达茂旗新闻传媒中心大楼录播设施设备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7〕916号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有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4、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06月01日 12:0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06月08日 12:00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南天福广场写字楼2号楼A座19层1905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6月12日 14:3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南天福广场写字楼2号楼A座19层1905室 |
开标时间: |
2017年06月12日 14:3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南天福广场写字楼2号楼A座19层1905室 |
采购人名称: |
达茂旗新闻传媒中心 |
采购人地址: |
达茂旗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桂珍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3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南天福广场写字楼2号楼A座19层1905室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西城区支行人定湖分理处 |
行政主管部门: |
达茂旗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宗慧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7 ************5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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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22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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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程监理服务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达茂旗新闻传媒中心、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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