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梅河口市教育技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同步课堂互动录播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同步课堂互动录播系统设备
项目编号:******220-CG01-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5-******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教育技术中心
地址:梅河口市中心街99号
联系方式:裴先生0435-******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同步课堂互动录播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20-CG01-C
1.招标条件
同步课堂互动录播系统设备已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X[******212]-0387号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梅河口市教育技术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为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步课堂互动录播系统设备。
2.2预算金额:******00元。
2.3供货地点:梅河口市教育技术中心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智课终端、全高清录播系统、高清摄像机,互动液晶电视、教师电脑等;详情请见采购清单。
2.5供货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
2.6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法律法及行业现行相关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的制造商(生产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装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近三年(2016-2018)财务状况良好(盈利);
3.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法人或非法人投标。
3.9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梅河口市滨河南街天成国际61号楼9门市)购买文件。报名时需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针对该项目的厂家授权书);
(2)近三年(2016-2018)财务审计报告;
(3)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示页截图;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页截图。
(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508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2万元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教育技术中心
地址:梅河口市中心街99号
联系人:裴先生
电话:0435-******02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35-******6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的制造商(生产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装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3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近三年(2016-2018)财务状况良好(盈利); 3.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法人或非法人投标。3.9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23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梅河口市滨河南街天成国际61号楼9门市)购买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祥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5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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