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广饶县融媒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及编号:广饶县融媒体中心录音棚、演播厅大屏项目(SDGP******************354#)
编制时间:2019年12月13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广饶县融媒体中心录音棚、演播厅大屏项目。
2、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3元,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广饶县融媒体中心录音棚、演播厅大屏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附件);采购数量:详见附件;预算安排:计划投资约******3元。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等相关规范及要求。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项目交付时间:详见磋商文件;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磋商文件。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为3日;自2019年12月14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12月16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同时将电子版发sddyzbdL@163.com邮箱)派专人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11号众成都市中心D座三楼306室,联系电话:0546-******18),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采购人
1.招标人:广饶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钟主任
联系电话:0546-******09
2、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05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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