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寿宁县龙虎山茶仙馆展示多媒体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9NDZYYQ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寿宁县龙虎山茶场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寿宁县武曲镇龙虎山茶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诚忠************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2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36号华园楼A栋2梯1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寿宁县龙虎山茶仙馆展示多媒体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受寿宁县龙虎山茶场的委托,对寿宁县龙虎山茶仙馆展示多媒体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下述服务开展邀请招标的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2019NDZYYQ002
2、采购服务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 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最高预算 (元) |
主要技术规格 |
1 |
1-1 |
寿宁县龙虎山茶仙馆展示多媒体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
1项 |
******0 |
******0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3、邀请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9 年12月4 日起至 2019年12月9日止,北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资格标准:
(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个体工商户并被邀请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2018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若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以及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无行贿声明;
D、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供应商在邀请之列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5)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注: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邀请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6、邀请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36号华园楼A栋2梯103室 (联系电话:************2 联系人:小陈)。
7、购买邀请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购买邀请招标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8、提交邀请招标文件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12月 13 日上午10:30时;之前提交到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36号华园楼A栋2梯103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2019年12月 13日上午10:30时;
开标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36号华园楼A栋2梯103室,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10、供应商对本次邀请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视为虚假质疑)送达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供应商在购买邀请招标文件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若购买招邀请招标文件时间至邀请截止时间不足三个工作日,则应在邀请截止时间二个工作日之前)未提出疑义的,视为认同本邀请招标中所有条款,今后将无权提出任何疑义。
11、有关本项目邀请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邀请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om)网站上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寿宁县龙虎山茶场
采购单位地址: 宁德市寿宁县武曲镇龙虎山茶场
联系人:林诚忠 联系电话:************6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36号华园楼A栋2梯103室
邮 编: ******0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2 电子信箱:******0387@qq.com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04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个体工商户并被邀请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2018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若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以及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的证明材料;)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无行贿声明;D、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供应商在邀请之列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5)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注: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09日 17:30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3日 10:30
开标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36号华园楼A栋2梯103室,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04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36号华园楼A栋2梯103室
六、获取文件方式和售价: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现场购买
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100.0 (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八、其它补充事宜
****部分为隐藏内容,仅对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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