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溪采计备[2019]ZX0709号采购计划执行确认书的要求,竹溪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竹溪县第一高级中学的委托,就其“竹溪一中显示屏和录播教室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备案编号:溪采计备[2019]ZX0709号
2、项目名称:竹溪一中显示屏和录播教室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显示屏和录播教室
4、预算金额:57.359万元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含但不限于):
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即2018年度的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2.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票据);
2.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转包。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凡为本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3.《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七、发售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办法: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且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竹溪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7日下午17:30。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竹溪县政府采购中心(竹溪县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5日下午14:30分 ;
2、地点:竹溪县政府采购中心(竹溪县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
九、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竹溪县政府门户网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竹溪县第一高级中学
联 系 人:涂玉印
联系电话:************5
代理机构:竹溪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
联 系 人:万丽
联系电话:07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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