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东营市垦利区文化和旅游局
政府采购机构:山东公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垦利区文化馆演出设备购置项目
编制时间:2019年11月15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垦利区文化馆演出设备购置项目,项目地点位于东营市垦利区行政新区。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99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地点:东营市垦利区文化和旅游局指定地点。
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
8、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售后服务:按采购人要求。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
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四、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1月16日起至2019年11月1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11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同时将电子版发sdgxgcxm@163.com邮箱)派专人递交至山东公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垦利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行政新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3
2.政府采购机构:山东公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中兴路77号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5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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