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的委托,对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电子白板、竞赛机器人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采购项目名称:澜沧县教育体育局电子白板、竞赛机器人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预算:53.6267万元(包含技术服务费用,安装、调试、配合验收费用、运费、保险费用及其它一切费用)。
1.3 采购项目编号:LCPPCG-2019-017。
1.4 采购内容:
序号 |
标段划分 |
采购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1 |
电子白板 |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电子白板、竞赛机器人设备采购项目 |
17 |
台 |
******7.00 |
|
2 |
竞赛机器人设备 |
1 |
套 |
|
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并保证使用安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报出最短交货期)。
1.6 交货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完成。
1.7 质量保证期:3年。
1.8 采购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澜沧县。(澜沧县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9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2019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出具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当年的财务报表)
2.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2017年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以及供应商2017年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2.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1.6 特别要求:为保证产品的正常运行及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要求成交供应商培训各个学校的教师并能熟练操作教学设备,三年的售后服务中,每一年至少安排一次常规巡检,以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竞赛机器人提供不少于2次的使用培训及竞赛指导。未对此要求作出相应承诺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时间:2019年 11 月 18 日起至2019年 11 月 22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3.2 地点: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澜沧分公司;
3.3 地址:澜沧县佛房新区丽水嘉园三组团16号(佛房河中段,小城故事旁);
3.4 方式: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请供应商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证件供审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提供2017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2019年度新成立公司出具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当年的财务报表);
(4)上述(1)至(3)项装订成册的彩色复印件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3.5 售价:每套人民币 陆佰 元整,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6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磋商文件服务。
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4.1 递交时间:2019年 11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起至 09 时 00 分止;
4.2 截止时间:2019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4.3 递交地点: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澜沧分公司会议室;
4.4 地址:澜沧县佛房新区丽水嘉园三组团16号(佛房河中段,小城故事旁);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5、保证金交纳数额、截止时间和交纳形式及相关费用
5.1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
5.2 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
5.3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磋商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5.4 收款单位: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澜沧分公司;
5.5 开户银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5.6 账号:0000 0520 3123 4012;
5.7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5.8 电汇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全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注明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9 请供应商代表凭有效转账或电汇凭证(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澜沧分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6、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水库东路
联系人: 雷老师
电话: ************0
6.2 采购代理机构: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钟师
地址:澜沧县佛房新区丽水嘉园三组团16号(佛房河中段,小城故事旁)
E-mail: Lcppzb@qq.com
电话/传真: 0879-******08
6.3 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澜沧县财政局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水库东路
联系电话:0879-******96
7、公告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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