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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2019】129号襄城县人民文化馆装饰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9-11-18 7:22:33
1、招标条件
襄城县人民文化馆装饰装修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襄城县灵武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XZ【2019】129号
2.2项目概况:襄城县人民文化馆装饰装修项目:包括多功能小剧场、非物质文化展厅、服务区、辅导区、书画区、走廊等装饰装修工程及相关的安防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建设地点:襄城县;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7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襄城县人民文化馆装饰装修项目;投资额:******437.28元(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措施项目费总额、其他项目费总额、规费总额和税金总额等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考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
3.4投标企业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信用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查询网站:信用中国并提供网站截图)。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容并提供网页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河南(河南省投标企业提供)网站(http://www.credithn.gov.cn/)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上内容均需提供报名时间内截图;
3.5投标人须提供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网页截图;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xcggzy.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并在开标现场提交2份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9日09:0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在开标现场提交2份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城县八七路东段电子产业园12楼开标二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城县灵武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襄城县文昌路东段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4-******28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85号3号楼13层03号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0374-******81
 2019年11月14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为PDF、“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为依据评标。
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需留存项目电子档案时,可在质疑期满后使用CA锁从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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