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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园心妍驿站智慧女性修身体验馆设备采购项目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9-11-12 7:22: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继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巾帼园心妍驿站智慧女性修身体验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登记的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采活动并承担全部责任的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采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巾帼园心妍驿站智慧女性修身体验馆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031-283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 “上海女性心理健康促进平台”项目,把心理健康和生理健康相结合,把中国传统文化养生和现代应用心理相结合,提倡和促进女性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本项目针对以上要求采购相应设备。

5、交付地址:上海市妇女儿童服务指导中心(巾帼园)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1-09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18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携带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年11月09日至2019年11月18日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携带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至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88弄21号楼北楼301室上海继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同时领取纸质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1-20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年11月20日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88弄21号楼北楼301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88弄21号楼北楼30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社保证明材料、无疑问函,以上材料须原件加盖公章,及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标书费: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各类型企业招标。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需符合小、微企业有关资格认定条件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投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本项目不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妇女儿童服务指导中心(巾帼园)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继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天平路245号 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88弄21号楼北楼301室
邮编: ******0 邮编: ******1
联系人: 方老师 联系人: 陈文
电话: ******001-3606 电话: ************1
传真: ******001-3606 传真: ******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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