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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海高级中学校史馆修缮工程的磋商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9-11-5 7:55:03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新海高级中学校史馆修缮工程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海高级中学校史馆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26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建设地点:新海高级中学校校内

2、采购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标准:合格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预算价:人民币4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8年度财务报告未完成审计的,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3、磋商供应商确定参与磋商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磋商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19年3月至9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

5、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1月14日下午14:30: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4日下午15:00: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二楼开标厅,详见大厅显示屏。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14日15:00:0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二楼开标厅,详见大厅显示屏。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8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8号

(二)集中采购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丁彦翔

联系电话:0518-******535      传真:051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01室        邮政编码:******3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磋商供应商名称与项目编号(及分包)。

户  名: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市分行

帐  号:************************7

请磋商供应商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确认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02室。

九、磋商文件发布及下载:

磋商文件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日起

磋商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9年11月8日18:00:00止

磋商文件售价:无。

磋商文件下载地点: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lyg.gov.cn/lygzfcg)”,点击首页左侧通过CA登录“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选择“下载交易文件”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无效,磋商时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咨询:客服电话************;张工************1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00—12:00:00 ;15:00:00—18:00: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CA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孙莉莉   联系电话:************7

特别说明: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放弃说明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或传真:************@qq.com/0518-******256);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十、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参与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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