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十堰市政府采购办十采计备[2019]XM5054号的要求,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十堰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的委托,拟就十堰市智慧环保信息公开宣传全彩LED显示屏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智慧环保信息公开宣传全彩LED显示屏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十采计备[2019]XM5054号
三、采购服务内容:全彩LED显示屏采购(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有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四、计划采购金额:人民币110万元(即最高限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五、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最终以合同为准)。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得: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本公司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携带第六项“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有原件(不接受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装订成册),于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京华园6栋508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九、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即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2019年11月14日上午9时00分止,递交至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京华园6栋509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地 址:十堰市朝阳中路7号
联系人:汪女生 联系电话:0719-******0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南华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京华园6栋50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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