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说明:三、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强国、文化自信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展现和田各族群众新时代新气象新面貌,提升和田知名度。推动和田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和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落实。根据地委《<万方乐奏·新和田>歌舞剧创作座谈会议纪要》(和党办纪字[2019]17号)工作安排,新玉歌舞团高度重视,邀请全疆一流的创作团队参与创作。历经半年多时间,目前已完成排练,服装、道具也已经到位,需要进行舞美布景、视频制作采购。
一、 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新玉杂志社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和田地区文化“软实力”提升工程--歌舞剧“万方乐奏·新和田”舞美布景视频制作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和田地区文化“软实力”提升工程 歌舞剧“万方乐奏·新和田”舞美布景视频制作项目 | 1 | ******0 | 项 | 歌舞剧“万方乐奏·新和田”舞美布景视频制作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因该节目以和田的历史文化为题材,舞美设计更需要新疆本土的设计人才。根据节目导演组一致推荐,新疆佳辰舞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其团队舞美设计师杨培从新疆艺术剧院舞美设计专业毕业至今一直从事舞台美术设计与制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现已完成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乌鲁木齐市党委宣传部、文化厅、新疆艺术剧院、新疆电视台、乌鲁木齐电视台以及各地州等上百台晚会和剧幕的舞美设计制作工作。作品先后获得了五个一工程奖、国家精品工程奖、全国少数名族会演金奖,第十六届文华大奖提名奖以及天山文艺奖等奖项。其本人熟悉了解和田的人文资源状况,极易捕捉创作过程中所需的特色化,激发创作灵感;其创作团队也一直在和节目导演组联系,收集资料,商讨合作事宜。 通过专业人士的论证,新疆佳辰舞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创作团队符合上述条件,可在最短时间内有效完成上述工作。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新疆佳辰舞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亚中商贸一层加层1007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程万里 | 国家一级编剧 | 新疆艺术剧院话剧团 |
李维维 | 国家一级导演 | 新疆军区歌舞团 |
刘钢 | 国家一级作曲 | 新疆军区文工团 |
铁里曼·卡德尔 | 国家一级编导 | 新疆歌舞剧院 |
杜海涛 | 新疆军区文工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该团队是新疆专业舞美设计制作公司,长期与新疆电视台、自治区各大文艺院团合作,多年以来完成新疆本地上百台演出的舞美设计制作工作,受到业界广泛好评。同时充分考虑到制作经费有限的实际,建议推荐使用该团队。 基于上述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结合本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和高起点、高规格、高要求、高水准的打造背景和各方面期待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经论证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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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新玉杂志社
联系人: 孙秀平
联系电话: ************6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和田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 杜鹏
监管部门电话: 0903-******92
传真: 0903-******35
地址: 新疆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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