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浙江省统计局委托,就其浙江统计文化展示LED显示屏及音频系统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ZJ-******1-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三、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
1 |
浙江统计文化展示LED显示屏及音频系统项目 |
1 |
项 |
34万元 |
浙江统计文化展示LED显示屏及音频系统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
四、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北京时间),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2、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609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3、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银行转账请转至如下账户,并注明用途:ZJ-******1-6标书费)。
Ø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Ø 银行账号:******************2015
4、投标人报名并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附件,提交WORD版);(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4)标书费银行转账底单(如为银行转账)。
5、本项目支持现场报名、电子邮箱报名或传真等记名方式报名,但未以记名方式登记、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1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601开标大厅(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1、时间:2019年11月1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601开标大厅(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单位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投标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联系人:王亢;联系电话:0571-******844。
2、非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第五章 评标办法》。
满足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2)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最新名录。)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最新名录。)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省统计局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79号
联 系 人:琚一舟
联系电话:0571-******263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联系人:周群峰
联系电话:0571-******821
传真:0571-******430
电子邮箱:zq017@163.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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