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海门市金穗宾馆七楼办公室装饰改造(含党建展陈布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海门市金穗宾馆是海门市供销大厦资产,现因配合政府对原体育场地块拆迁改造需要,拆除海门市供销大厦大楼及周边建筑,海门市供销大厦及商业公司的办公将移至海门市金穗宾馆七楼(约650m2,含东西楼梯间),故需在海门市金穗宾馆七楼(原出租现已搬迁的破旧办公室)进行应急装饰改造(含党建展陈布置)。为确保改造达到布局合理、功能俱全、经济适用的要求,需进行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详见项目需求。
二、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5万元。包含设计费、制作费、材料费、安装费、防护费、上下运力费、税金、人员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条件: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要求为设计方。由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或具有广告设计制作公司为牵头单位,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成员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提交投标文件后该费用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现金形式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1.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现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递交(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中,但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信封上写明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1.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海门市栏目中自行下载,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市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市秀山西路528号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门市供销大厦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9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0513-******679、************0
对有关技术及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对有关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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