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LWH-ZFCG-******106-052
2.磋商项目:
2.1采购单位:江陵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2.2项目地点:江陵县;
2.3项目名称:江陵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宣传片拍摄与制作采购项目;
2.4磋商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江陵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宣传片拍摄与制作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2.5服务期:三个月;
2.6控制金额:10 万元(所有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控制金额);
2.7项目规模:制作一段约13分钟的短片;
2.8磋商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证件合格有效(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经营范围,对有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3.3 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复印件或网上查询的下载件)。
4.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4 日至2019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和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在江陵县江陵大道奥林花园小区CS-9号五环咨询公司,各潜在磋商响应供应商仅限购买一份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多份者,将予拒绝。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6 日上午9时30分前(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向磋商组织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资格原件随身携带,在磋商前供磋商小组核实。
6.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 6 日上午9时30分开始。地点:江陵县江陵大道奥林花园小区CS-9号五环咨询公司。
7.本磋商公告首发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8.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9.现场考察: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响应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后,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10.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陵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宋丽丽 电 话:************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娟 电 话:************0
****部分为隐藏内容,仅对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开放
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请登录会员后台查看完整招标信息
如有疑问请请咨询:1801870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