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第五中学体育馆LED显示屏及舞台装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第五中学体育馆LED显示屏及舞台装饰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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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9959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政采CG2019-311 |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方式: | 电子评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 “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通过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4、企业营业执照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9年10月10日 16:0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10月16日 16:00 |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楼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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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会时间: | 2019年10月18日 09:30 | ||||||||||
答疑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年11月01日 09:2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01日 09:2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第五中学 | ||||||||||
采购人地址: | 富强路3号街坊 | ||||||||||
采购人联系人: | 展主任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李娜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90 | ||||||||||
采购文件: | 311招标公告.doc |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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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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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19年10月10日 16:00至2019年10月16日 16:0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s://zfcg.baotou.gov.cn) 查看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包头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投标邀请函”;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如标书需要收费请缴纳购买标书费用;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3、 答疑事项 2019年10月18日 09:30时前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发起”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答疑回复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起”项目详情页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五中学、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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