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110
1.2项目名称:LED显示屏及人脸识别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1.3采购内容:海康威视LED显示屏/1套、海康威视人脸识别系统/1套(采购规格详见采购文件)
1.4交 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1.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企业自筹137,000.00元(含税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4.2意向供应商须是所供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
4.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9:00至2019年10月11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1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提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2日10:00前
7.2递交证明材料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3楼306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3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19年10日12日14:00至2019年10日12日16:00
8.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华山路10号万达广场3号楼
联 系 人:佟宏颖
电 话:0451-******069
代理机构:哈尔滨市现代企业资产运营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王女士、王先生
电 话:0451-******18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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