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就宁波象保合作区景观提升电子屏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TC【2019】CG1059号(磋)
二、项目概况:
子包号 |
服务名称 |
预算金额 |
服务需求 |
一 |
宁波象保合作区景观提升电子屏项目 |
190万元 |
主要为象保合作区景观提升电子屏一体化建设,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所需的服务和货物;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招标代理部报名。
4.2 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非企业登记证书等的副本。上述资料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2日9: 30(北京时间)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
六、开标地点: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宁波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七、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发布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税区分网(http://baosui.bidding.gov.cn/),信息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八、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区域合作中心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74-******082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孔佳钰
电话:0574-******58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象保合作区财政
联系人: 蒋礼定
监督投诉电话:0574-******022
地址:宁波保税区大厦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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