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http://cgzx.sz.gov.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ebidding.com)上发布《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圆球学术报告厅LED屏幕及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DL************(0724-1901D96N4096))公开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11页:
1、“11、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为该项合同质保期;合同质保期内,合同项目内的相关维修、维护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更正为“11、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为该项合同质保期;合同质保期内,合同项目内的相关维修、维护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2、“15、本项目所需货物入库且中标方正式进场施工后,经双方友好协商确认后,需在7个自然日内完成屏幕的更换、新屏幕的安装、调试”更正为“15、本项目所需货物入库且中标方正式进场施工后,经双方友好协商确认后,需在10个自然日内完成屏幕的更换、新屏幕的安装、调试”。
二、招标文件第13页:
1、“1.1合同签订生效并经甲方正式发函通知确定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直至正常试用,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正常运行10个自然日后双方组织验收”更正为“1.1合同签订生效并经甲方正式发函通知确定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直至正常试用,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正常工作后30个自然日后双方组织验收”。
2、“3.4、设备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10个自然日后,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确认,出具设备整体验收报告后,20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0%”删除。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明勇、傅思琪
电话:0755-******856/******226
传真:0755-******565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807
邮编:******8
网上操作咨询:
采购系统、招投标软件技术支持:张工/0755-******022-805/工作QQ:************
电子密钥咨询:******165 ************
(二)采购人联系人:郑小姐
电话:0755-******333-8297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海园一路1号
邮编:******0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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