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数量 |
预算 |
1 |
公司大楼大厅LED显示屏系统设备 |
详见采购需求 |
一批 |
8万元 |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为无效标。 |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 发售时间: 2019 年 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 月 18 日,上午 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7:00。
2.2 发售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2.3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2.4 购买时应提供:报名表。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供应商应于2019年1月 28 日14:00时(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2 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出席采购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4.交易保证金
4.1 保证金人民币1600元。
4.2 供应商应于2019年1月 28 日14:00时前将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银行账号:************************。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浙江新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单位: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吉县天子湖镇北林场 地 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联 系 人:董自锌
监 督 电 话:0572-******06 电 话:05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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