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金沙县公安局
2.项目名称:金沙县公安局戒毒所(P10)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数量:一批
5.项目内容:(P10)LED显示屏。
6.项目预算金额:******.00 元
7.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鲜章。
(2)参加会议的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会议的是法人授权委托人,须出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印章)。
(4).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购买询价文件之日至询价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签名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响应文件》。
8、获取询价文件信息:供应商代表只有在规定时间内持公告中所有资格要求文件原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经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原件,受托人需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正式员工,需提供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购买《谈判文件》及资料后才能取得询价资格。,到贵州省金沙县鼓场街道黎明社区312号老车站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购买《询价文件》及资料后才能取得招标资格。
9、报名及采购方案领取时间:2019年1月 9 日上午9:00至2019年1月 11 日下午17:00至时上班时间(节假日、中午休息除外)。
10、报名及采购方案领取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黎明社区玉屏路312号,原新车站内
11、购买方式:现场购买纸质文档或 PDF 版文件;
12、购买金额: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13、保证金:1900元,现场缴纳
14、采购会议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黎明社区玉屏路312号,贵州大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15、采购会议时间:2019年1月 14 日下午14:30时
16、采购人名称:金沙县公安局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
项目联系人:钱世昌
联系电话:0857-******47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大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熊伟
联系电话:0857-******32
18、政府采购须落实政策
注: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中小型企业、节能环保产品、少数民族省份产品 的优惠条款按照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执行。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 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
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进 行评审的,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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