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叠石桥家纺小镇宣传片拍摄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项目需求。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或近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对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营业执照须含有影视拍摄、宣传片制作、展览展示、传媒传播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200元,提交投标文件后该费用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帐户名:海门市财政局,开户行:南京银行海门支行营业部,帐号:************************845)各投标供应商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递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递交。招标人不接受转帐、电汇、现金、转帐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六、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18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市三星镇纺都大道北、秀竹路西侧,叠石桥商务大厦东裙房217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苏海门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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