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三小学
乙方:福建省星民易付多卡融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大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4]HZ[GK]******19的福州市仓山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三小学录播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视频设备 | 其他视频设备 | 1 | 批 | 国内 | ******0 | ******0 | 详见投标报价一览表 | 详见投标报价一览表 | ||||||
合计: | ******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玖仟肆佰元整元(¥******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州市仓山区教师进修校附属第三小学;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经办人签字确认;验收标准: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制作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验收程序和方法:出厂检验——乙方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乙方自检——货物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要求乙方对所有货物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并向甲方提供自检记录。验收与最终验收——乙方自检后,乙方与甲方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甲方使用要求。若发现未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整改,并通过最终验收。乙方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入合同总价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验收合格后付95% |
2 | 5 | 质保期结束后结清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售后服务要求
14.1乙方应对此次采购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提供免费保修三年,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产品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服务。
14.2质量保修期内若产品在运行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 档 次备用产品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产品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有责任对产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14.3保修期结束后,乙方有责任(或在货物使用地区指 定有能力的代 理人)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州市仓山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三小学 | 乙方: | 福建省星民易付多卡融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凤冈路599号 | 住所: | 福建省长乐市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号 3号研发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孙迎彤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7 |
联系方法: | 0591-******81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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