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编号: NJZFCGJN-******03;
二、 采购项目: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三、 采购预算: 49.8万元;
四、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建设中的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位于江宁区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239号。为了满足检察院日常会议办公的需求,本次采购主要包含:食堂LED显示屏及五楼会议室LED显示屏;
五、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03月至2018年08月)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2018年03月至2018年08月)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至少至2018年12月31日)(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六、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来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09月25日下午17:30起至2018年09月30日下午17:30止,每天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若潜在投标商未能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招商街121号三楼招标代理1室;招标文件费用500元。
(3)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10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招商街121号3楼接待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八、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239号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招商街121号3楼开标室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25-******181
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公示发布;
若有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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