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RHZB-2018-109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年) |
LED屏使用服务项目 |
2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15万元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副本,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在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的税收、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磋商响应。
四、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五、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七、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9月 26 日至2018年 9 月 30 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9:00~11:00,14:30~16:30时(北京时间)到上饶市瑞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时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留于代理机构存档,报名时携带原件查验。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18年 10 月16 日14:00时(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饶市锦绣路广信大厦西楼裙楼)三楼开标大厅
采购人名称:上饶市信州区委区政府接待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高先生 ************6
联系地址:上饶市信州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饶市瑞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饶市吉阳中路100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7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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