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民政局
LED显示屏采购
询价邀请书
1.招标条件
鄂州市民政局
LED显示屏采购项目已列入鄂州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鄂州财采计备【2018】XM1812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鄂州市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的
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鄂州市民政局
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LED显示屏
采购预算:******0.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3、为保证优质的售后服务质量,供应商须在本地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及时、稳定地提供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并提供售后机构的证明资料(需提供至少一个售后服务网点的地址,及该售后服务网点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4、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分公司(鄂州市凤凰路凤凰山庄李家嘴健身房)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单位2018年度任意一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的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或2017 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原件,格式自定)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备查),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注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4.2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2018年9月30日14:00-15:00提交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分公司(鄂州市凤凰路凤凰山庄李家嘴健身房),由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分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9月21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秦方 电 话:************6
8.2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叶勇 电 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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