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采购P2屏,符合招标人的要求,产品要求三包(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最高限价******0元(人民币),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2)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供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毕。
2、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显示屏电子器材等相关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付款方式:货物进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于当年农历年底前付至支付合同价的 90%;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于第二年农历年底前付清。(保修金的返还: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扣除因质量缺陷发生的维修费用后一次性付清)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9月29日9:00;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除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以外其余内容均必须打印不得手写,必须装订密封,并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携带保证金人民币现金3300元(参加谈判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方可参加谈判,否则将予以拒绝)。开标地点:墩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墩头镇财政所三楼)。
5、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间: 2018年9月25日-2018年9月29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获取地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
6、投标人要充分考虑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以及供货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费用的要求。
7、评标定标办法及资格后审文件相关表格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谈判单位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公布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jyxx/tradeInfo.html#/其他交易/镇区交易)
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区中心网站公告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
9、谈判主持单位:海安市墩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采购单位名称: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芳芳
电 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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