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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和平镇和韵蘑菇特色小镇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8-9-22 7:04:53
第一章招标公告
 
淮安市和平镇和韵蘑菇特色小镇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和平镇和韵蘑菇特色小镇一期工程已由 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清发改复[2018]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江浦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一处集中安置小区建设和对和园路升级改造两个部分。集中安置小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1.7亩,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3.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使用功能包括安置住宅、配套商业用房、配套社区用房等;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使用功能平时为停车库及配套设备用房,战时为人防设施。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镇境内(具体以规划选址意见为准)
2.1.2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71.7亩,地上总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095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8年12月
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3月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2月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公共部位装修设计、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内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专业)、人防设计、室外综合管线设计、小区配套工程、燃气工程设计、幕墙、道路、景观绿化及附属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等项目所需的各项设计内容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以及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部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R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自2015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房屋建筑面积8万平米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能反映出房屋建筑工程的面积,否则视为未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以上房建业绩必须为投标申请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独立承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否则视为未提供。
3.3.2自2016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7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8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分工、工作任务及范围,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2)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同一专业的单位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范围相同,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其中只能包括1家工程设计单位;
(5)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必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资格满足要求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 9 月 20 日至2018年 10月 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至5: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潜在投标申请人到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10月30日14:00时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清江浦城乡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  地    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大连路58号19栋1804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唐睿昕                  联 系 人:陈遂纾
电    话:0517-******546           电    话:0517-******016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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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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