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淳安县威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淳安县威坪镇人民政府关于P3显示屏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淳安县威坪镇人民政府关于P3显示屏项目
二、项目编号:CAZBDL2018ZCXJ-10号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0.00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招标参考单价
P3显示屏
1
批
******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特定要求:
厂商施工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LED行业从业资格证书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
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9日14:30时止
八、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8年9月29日14:30时整
十、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开标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交付方式:电汇/汇票/支票/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应于2018年9月27日16:00时前交至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淳安支行
银行账号:************44
要求对公基本账户打入,不接受现金形式。
联系人:何 蓉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798
十二、其他事项:
(1)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淳安县财政局提起投诉。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
联系人:余八景;联系电话:0571-******799。
投诉受理地点: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人:方建宏;电话:0571-******305。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厂商施工人员的LED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晓蓉 联系电话:0571-******847
传真:0571-******847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