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拓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东方花苑小区室外显示屏采购安装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东方花苑小区室外显示屏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二)采购编号:JSTX[2018]024号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5万元
(四)主要内容:拟采购室外显示屏1套。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6年或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供应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8年2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竞争性谈判发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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