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鸿尾小学学区
乙方:福建施可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MH[GK]2018002的闽侯县鸿尾小学学区交互式一体机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鸿尾小学学区
乙方:福建施可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MH[GK]2018002的闽侯县鸿尾小学学区交互式一体机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触控一体机 | 触控一体机 | 8 | 台 | 国内 | 30900 | 247200 | 希沃等 | F86EA等 | ||||||
1 | 1-2 | 其他输入输出设备 | 展示台 | 13 | 套 | 国内 | 1500 | 19500 | 鸿合 | HZ-V700 | ||||||
1 | 1-3 | 其他音频设备 | 无线主机 | 8 | 对 | 国内 | 500 | 4000 | 佳比 | EA240G | ||||||
1 | 1-4 | 话筒设备 | 话筒设备 | 8 | 只 | 国内 | 300 | 2400 | 佳比 | FG-1001 | ||||||
1 | 1-5 | 钢塑台、桌类 | 多媒体讲台 | 13 | 套 | 国内 | 1400 | 18200 | 鑫洋华 | PD-1220STP | ||||||
1 | 1-6 | 教具 | 推拉式复合黑板 | 8 | 套 | 国内 | 1300 | 10400 | 科达 | KD601 | ||||||
1 | 1-7 | 液晶显示器 | 显示器 | 8 | 台 | 国内 | 800 | 6400 | 惠普 | LV2011 | ||||||
1 | 1-8 | 其他一般输入设备 | 无线键鼠套装 | 8 | 套 | 国内 | 100 | 800 | 双飞燕 | 3100N | ||||||
1 | 1-9 | 其他办公设备 | 辅材及安装 | 8 | 套 | 国内 | 500 | 4000 | 定制 | 定制 | ||||||
合计: | 3129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贰仟玖佰元整元(¥3129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鸿尾小学学区;
4.3交付条件: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货物,所有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持正式发票和验收合格证明在 七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待三年后经采购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 七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技术标准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一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货物,所有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持正式发票和验收合格证明在 七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 |
2 | 5 | 余款待三年后经采购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 七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设备安装及调试
14.1.1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将设备的工作条件要求通知最终用户。
14.1.2 由中标人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14.1.3 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14.1.4按采购人要求,中标人负责将采购人原5台多媒体讲桌及5台展台搬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将本次采购项目的标的产品安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
14.1.5 中标人负责指导及培训采购方的设备主要使用人员直至其能独立使用该设备。
14.1.6 货物安装过程中采购单位有权随机抽查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若采购单位认为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可能与其投标产品不符时,可送到相关部门去检测,检测费用须由中标人承担,若检测结果与其招标文件不一致,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4.2 技术资料
14.2.1 成交后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标人应向用户方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明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在设备交货时随机提供(其中产品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至少应有中文版本);并提供货物原装货物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内,如有不符用户方有权拒收。
(1)产品技术说明书;(2)安装手册;(3)操作手册;(4)维修手册;(5)设备相应的材料;(6)出厂明细表(装箱单);(7)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测试方法;(8)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14.3售后服务
14.3.1本项目所有产品保修期均为五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招标文件品目若有特别要求的以特别要求为准)。在质保期内货物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维修人员在12个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为不影响采购单位的正常工作,中标人应负责使用替代货物。维修人员按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4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以内完成采购单位提出的维修要求。保修期内经修理后不能复原的货物,中标人必须免费予以更换。属人为因素造成货物的损坏,中标人只收零件费,免收维修费和其他费用。中标人应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14.4 其余未尽事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闽侯县鸿尾小学学区 | 乙方: | 福建施可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奎石329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揭业冰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609576742 |
联系方法: | 1885042079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兴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17160100100050153 |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8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