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博物馆陈列展览及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2018]9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概算投资998.0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隆德县城关一小西南片区。
建设规模:新建框架仿古建筑6930平方米,展览总面积5230平方米,公共用房1700平方米。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隆德县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包含:陈列大纲文本编写、陈列设计与施工(含公众用教育、体验用房)、多媒体系统、展柜等内容。深化设计施工图必须在中标后的40天完成,否则视为违约。
工期: 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同时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外地进宁企业需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与开标现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须一致。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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