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2018HW021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确定的采购任务,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展示屏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DLZC2018HW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展示屏建设采购
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显示屏11.712㎡、独立控制器4块、控制管理软件1套、图像处理器1台等。
四、采购预算:1228800元。(自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主要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单位。
7、具备省级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乙级,业务种类:系统集成软件研发)以上资质。
上述“资格要求”证明原件,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便资格审查;其复印件加盖公章交予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六、供应商的禁止情形:
(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企业名称相同但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4)已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
(5)虽未被列入不良记录,但在我市政府采购中曾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约行为未超过1年的。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方式:有意响应的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授权书((法人签字要求:①印刷体②手书签名③加盖名章)原件,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到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报名,如证件不全,不予发放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2、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5月30日起至2018年6月5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
3、地点: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28号,东辽县政府四楼)
联系人:王金玲 联系电话:0437-5555991
八、接受投标地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时间:
1、接受投标和开标地点: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28号,东辽县政府四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2、接受投标时间:2018年6月19日上午9:00-9:30之间。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6月19日上午9:3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无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4000元整。
十一、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28号,东辽县政府四楼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科室: 招标科 联系电话:0437-5555992
邮政编码:136600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孙善凯 联系电话:17604375677
发布媒体: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辽支行
账户名称: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22001637138051550040
注:请供应商存入保证金时注明项目编号。
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