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8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大屏显示及楼宇弱电设备等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33120150001
项目联系人:刘红燕
项目联系电话:13931151018
采购人: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路元南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1151018
代理机构:石家庄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668562
预算金额:798.435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5月1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4-2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5-0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1.见附件2.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网站http://www.sjzsxzspj.gov.cn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7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和冀财采[2016]28号文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未有不良记录的。 3、A包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未提供原件为无效投标。 4、B包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原件。未提供原件为无效投标。 5、投标时须持有填写好《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和《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原件及项目需要的各相关资质证明。未提供以上资料原件为无效投标。 相关业绩及企业相关资格资质证书等资料在标书中应附复印件,在开标时应提供原件。
采购数量:A包:1; B包:1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该项目预算金额的2%,计A包 128000元; B包:31000元。 一、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1、收款账户全称:石家庄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2、账号:13001615308050003210;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平东路支行二、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1、必须在交款凭证备注栏内注明:交易中心54702-01。2、必须在交款凭证备注栏内注明拟投标的采购单位及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3、投标时必须提供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