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联系方式:******161(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县(区)市中市中号经十一路74-1号501室 联系方式:0531-******025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餐厅大屏幕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14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餐厅大屏幕采购项目 | 1 |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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