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中心-YC2018-205
2、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拼接大屏一体机设备
预算:13.887万元 质保期:一年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49寸液晶拼接单元 |
9 |
台 |
2 |
铝合金安装支架 |
9 |
壁挂式 |
3 |
高清传输线 |
9 |
套 |
4 |
解码器 |
1 |
套 |
5 |
屏框装修 |
1 |
套 |
6 |
86寸智能交互一体机 |
1 |
台 |
7 |
OPS |
1 |
台 |
8 |
交互一体机移动支架 |
1 |
套 |
9 |
辅材 |
1 |
套 |
10 |
控制软件 |
1 |
套 |
(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营业执照;
②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8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8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⑤纳税证明材料:2018年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者复印件),未提供的以银行到账核实为准;
⑧所投显示设备入围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截图;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进行整理,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竞标,同样价格优先购买环保、节能产品。
5、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至2018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
6、投标保证金:竞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仟陆佰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竞标人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及联系方式。保证金到账视为报名成功。
7、标书投送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二室
8、联系电话:0795-******96
联系人:华阳
9、采购单位: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欧阳波涛 电话:************5
10、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网 (http://ycs33.wxtree.com/)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竞标人密切关注。
1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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