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炎陵县文物局的委托,对炎陵县红军标语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采购项目(株炎财采计[2018]******8、委托代理编号:GDHC-YL-2018-021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炎陵县红军标语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株炎财采计[2018]******8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GDHC-YL-2018-0211
3、采购项目预算:447.******1万元(最高限价)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名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炎陵县红军标语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采购项目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34.61元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6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从其新规,提供所换新证的复印件视同符合以上条款中的相关条款。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0、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 投标人须具备展览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③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3日起至2018年11月29日,每日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发售招标文件。
(2)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3)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要求: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8年12月19日上午09 时00分(北京时间)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参加招标的投标单位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准时到会出席开标仪式。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与采购活动。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六、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炎陵县文物局
联 系 人:唐建英
电 话:************5
地 址:炎陵县新市街2-4号
采购代理机构: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谭丽平
电 话:0731-******998
地 址:炎陵县霞阳路坎坪村路樟树下(鑫海天酒店小巷进600米)
监管部门:炎陵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本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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