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SYC-******120
2、项目内容: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历史·和平·发展——马吉祖孙的南京影像》展览服务项目
2.1 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98万元(单位:人民币)。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
3.3 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诚信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3.6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5、磋商文件获取
5.1磋商文件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从2018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1月27日为止,每天8:3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南京市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号楼3楼;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6、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号楼3楼;
开始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12月4日14:00(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12月4日14:30(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8、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 ****** 元的磋商保证金。 交纳办法:磋商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银行支票、本票、汇票(含电汇)(需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南京双门楼支行
账号:************8001
磋商保证金如是以电汇的形式递交的,请在电汇单的附言中注明汇款用途;并把电汇凭证的复印件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在封套上注明“磋商保证金”字样。 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名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联系人:吴毅
联系电话:************3
地址:水西门大街418号
10、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俊华
联系电话:025-******286
传真:025-******280
QQ:******8501
地址:南京市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号楼3楼
邮编:******5
11、其他要求:
11.1为推动南京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鼓励供应商诚信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精神,结合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现鼓励各潜在供应商对其诚信档案进行注册登记管理。
11.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http://222.190.243.84:8280/hodeframe2018_cxda ),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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