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JXFT2018-NF-064-3
2、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采购预算总价 |
技术参数 |
南丰县机关事务局液晶拼接系统采购项目 |
1批 |
******0元 |
详见询价文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供应商为法人代表,则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即可)
(4)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操作步骤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提供信用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开标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上各项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有意向的供应商可自行在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询价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次采购项目的公告时间从即日起),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下载标书,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询价保证金即视为报名,询价文件售价200元,费用在投标当天现场签到时交纳,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5、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18年
11月23日10:30时(北京时间)。
6、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南丰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若获取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参加本次招标,请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名称:南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人:
廖华
采购人联系电话:************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临川大道与梦湖西路交汇西北方向50米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8
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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