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盐城支队史馆改造工程已由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盐城支队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盐城支队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盐城支队史馆改造工程
2.1.1建设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盐城支队
2.1.2建设规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盐城支队史馆改造工程,造价约40万元。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盐城支队史馆改造工程,造价约4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同时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缴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证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出具)。上述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 年11月13 日15 时至2018 年11月21 日18 时
4.3领取地点: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中南世纪城一期二号楼一单元十楼
5.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6. 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正工程
盐城支队 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路6号 地 址:中南世纪城一期二号楼一单元十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股长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8 电 话:************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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