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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VR校史馆、移动信息平台和舆情监控系统项目采购服务类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8-11-8 7:26:19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南师范大学
乙方:漳州弈恩现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0]ZZSCGZX[GK]******60-1的闽南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VR校史、移动信息平台和舆情监控系统项目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闽南师范大学VR校史项目采购 1 国内 ******0 ******0 详见标的说明一览表 详见标的说明一览表
合计: ******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元(¥******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交付,提供以下条件:1、11月5日以前完成合同签订以便乙方进行硬件备货;2、11月1日前将虚拟校史展示图片及文字全部定终稿。3、在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之内双方一起将故事版定稿并签订;4、按时付款。5、提供现场安装条件,包括电力、走线和网络;在甲方可以提供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乙方保证12月4日完成交货。若甲方达到上述条件的时间延误,乙方交货期顺延。;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闽南师范大学;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要求及投标响应(分项报价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商务条件响应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乙方应在按4.1交付时间向甲方交付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交货地点:闽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联系人:陈燕玲,电话:************8。 6.1.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6.1.3 货物的初验包含硬件初验和软件初验,硬件初验包括:硬件型号、规格、参数、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乙方应将所提供硬件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配件等交付给甲方,双方代表签字即视为完成硬件设备验收;验收地点为闽南师范大学。软件初验根据双方签订故事板承诺界面及设计原型进行一一确认验收;双方约定验收场所为乙方开发中心,双方代表签字即视为系统开发验收。在乙方开发中心进行初验的系统必须保证在终验时按照验收要求,实现顺畅运行,否则乙方退回7.2中给付的中标金额的20%的货款。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发票,甲方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约定付款。上述软件和硬件可以独立验收。 6.1.4 软件和硬件现场安装调试后10个工作日为试运行期,甲方应在试运行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终验。如有问题,甲方应在试运行期内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以便乙方进行调整改进。。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合同签订后,硬件设备验收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中标总金额15%的款项;系统开发完毕验收后,采购方再向中标方支付中标总金额20%的款项;系统上线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再向中标方支付中标总金额60%的款项,剩余中标总金额5%留存为质保金,验收合格质保一年后无息返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9.1本合同有效期至合同内所有条款履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货物、拒按照约定方式验收和付款。否则应补偿乙方损失; 10.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偿付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10.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逾期交付,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但累计偿付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如因甲方原因(包含但不限定于必须信息资料不齐全、安装条件不具备等)造成的逾期交付,乙方可以免责,工期顺延。 10.4 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当更换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并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5 质量保证期按国家规定的硬件质量保证期。如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经乙方多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相应硬件设备款项,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包含但不限于仓储和使用环境、不当使用、人为、室外环境或意外破坏等因素)造成的硬件设备问题,乙方可以免责。 10.6 因乙方原因(包含但不限于商品的运输、搬运、安装、调试及使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人员伤亡,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国家有关质量管理办法或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原因(包含但不限定于仓储保管安全、不当使用、人为、室外环境或意外破坏等因素)造成的质量事故或人员伤亡,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乙方无关。。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12.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2.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3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质量保证
14.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4.1.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14.2 售后服务
14.2.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服务承诺提供服务,支撑硬件设备质保期自合同签订后为36个月,软件质保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不包含内容跟新服务,若有内容更新需要,则以中标价的5%作为售后服务费,若更新内容强度超过中标价的5%,乙方再提交服务报价,双方协商处理。
14.2.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4.2.2.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14.2.2.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14.2.3 双方作如下约定:
14.2.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时间为安装调测期间。
14.2.3.2 售后服务响应:1小时响应,8小时到现场,48小时修复,如48小时无法修复,提供替代品.
14.2.3.3 合同定义的保修服务内容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3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4.3.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14.4 合同的转让
14.4.1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履行的合同义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6 份,甲方执 3 份,乙方执 3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软件初验根据双方签订故事板承诺界面及设计原型进行一一确认验收;。
 
甲方: 闽南师范大学 乙方: 漳州弈恩现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住所: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8号融和国际商务中心裙楼1-3层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刘班
委托代理人:
蔡如兴
委托代理人:
杨亮
联系方法: ******33 联系方法: ************9
开户银行: 建行漳州市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支行
账号:
账号: ************55

签订地点:漳州市
签订日期:2018年11月06日
签订日期:2018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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