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阜康市文化馆购置LED大屏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KCZ-CG2018A-232
三、采购预算价:11.99万元,超出预算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需求:购买安装LED大屏(详见参数)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
质保期:一年
项目地点:阜康市文化馆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采购方式:询价
七、评定成交标准及要求:货物、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项目实质性响应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需携带的证件):
1、具有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供应商出具开标前三日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加盖本单位公章)
4、持法人单位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持售后服务函原件;
开标现场均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原件,由评审组予以审核。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九、询价报名时间:2018年11月6日—11月8日(工作日),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领取参数。
十、提交询价报价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00(
北京时间),请供应商代表持本人身份证件按时参加。
十一、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无。
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按成交价10%提交履约保证金。
账户单位:阜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阜康市农村商业银行瑶池支行
账号:************************6
以银行电汇或网银转帐交入中心帐户。
十二、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十三、询价会地点: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阜康市准噶尔路237号)
十四、对参数方面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采购单位联系人:李锦 联系电话:************6
十五、项目联系人:李九星 项目报名人:杨凯武 联系电话:0994-******95 传真:0994-******95 邮编:******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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