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察右中旗绥中抗战纪念馆巴日嘎斯太展馆、展厅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中财购准(竟)143号
采购文件编号:QC2018-CG-2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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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察右中旗绥中抗战纪念馆巴日嘎斯太展馆、展厅工程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81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style=“style=“display:block;“>(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投标项目。4、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建造师本人5、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7、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应具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身份证原件;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10、近三年审计报告原件。11、报名人(项目经理)必须为企业正式员工并且提供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和劳务合同。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02日至2018年11月0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团结小区西区。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齐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团结小区
邮政编码:******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9
采购单位名称:察右中旗乌兰哈页苏木人民政府
地址:察右中旗乌兰哈页苏木
邮政编码:******2
联系人:高巴雅尔 联系电话:************8
内蒙古齐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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