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罗源县教育局
乙方:福州冠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FJGC[GK]******66的福建省罗源县教育局短焦多媒体和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2 | 2-1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1 | 套 | 国内 | ******0 | ******0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
合计: | ******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陆仟伍佰元整元(¥******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凤山小学;
4.3交付条件: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付合同款。。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须提供报价产品的详细清单及具体品牌、型号、详细技术参数、性能说明和功能介绍、数量等。 乙方所投货物必须是全新原厂原包装,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一套并附清单。。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最终验收 货物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双方按合同有关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 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中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设备,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于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的95%。 |
2 | 5 | 余款待待验收合格18个月后经采购人确认设备运行正常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一)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 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一) 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二)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三) 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安装调试检验
乙方在货物到货之前提供一份详细的货物清单及验收方案报告。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所要完成的工作和准备、进行验收的项目种类及验收开始时间,此通知书经采购人认定后才可执行。甲方与乙方一起对所验收的项目进行测试。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乙方会作详细检验记录,并将检验记录提交给采购人。
技术服务
由乙方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
货物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时,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一套并附清单。
2.所有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36个月原厂免费保修和软件升级服务(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2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24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货物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建省罗源县教育局 | 乙方: | 福州冠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罗源县九大中心2号楼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西二环南路109号联美都市公寓1#-4#楼连接体31#店面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晓平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李晓平 | |
联系方法: | 0591-******036 |
联系方法: | ************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白马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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