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云南省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发展,国家对特色小镇建设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全国上下掀起一片建设热潮。
2018年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在过去的一年中,突出产业支撑,启动特色小镇建设是云南省重点工作之一。今后五年,云南省要突出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其中就包括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
近日,云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云南省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并继续加大各项政策支持力度。
云南省政协委员就特色小镇建设建言,认为特色小镇在建设的过程中应加大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强化政府引导,尊重市场规律,服务企业发展;积极探索一条特色小镇“政府出题”和“专家解题”的互动新模式。
该指导意见提出从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土地林地要素供给、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精准确定特色小镇投资规模、严格控制房地产化倾向5个方面加大对特色小镇的支持力度。财政政策方面,提出从2018年开始至2020年,每年评选出15个创建成效显著的特色小镇,省财政给予每个特色小镇1.5亿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并且要求财政奖补资金必须用于特色小镇规划编制、特色小镇规划范围内的项目前期工作、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产业发展培育等项目建设,严禁用于房地产开发。土地林地政策方面,提出对特色小镇建设中的土地、林地,在不触碰生态红线和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对涉及规划调整的特色小镇按程序开展土地利用规划调整,调规指标在使用增减挂钩和州市县平衡后仍有缺口的,由省级预留规划指标给予解决。林地占用指标,优先支持特色小镇建设。
同时,严控房地产开发方面,提出每个特色小镇房地产开发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特色小镇总建筑面积的30%,政府出让土地的收益主要用于特色小镇建设,鼓励企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的收益用于特色小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