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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联通省公司办公大楼显示屏及电梯广告屏采购比选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8-10-26 7:43:27
本比选项目为2018年福建联通省公司办公大楼显示屏及电梯广告屏采购(项目编号:RZZB-FJLT-******59),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18年福建联通省公司办公大楼显示屏及电梯广告屏采购,采购预算金额24.17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1.2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户外显示屏1套,广告屏6台。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货物的交付、安装与调测。
交货地:采购人指定地点。
技术参数: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总报价(不含增值税)最高限价为24.17万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总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外资企业须具备同等条件,如注册资金为外币,以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2 要求参选人须能够提供与所参选(货物或服务)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 参选人在福建省内注册有分支机构,或有常设办事机构(需提供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文件或用于办公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方或承租方必须是参选人或参选人办事机构名称),如未设立上述机构的应提供中选后15日内设立的承诺函;
2.4 参选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5 参选人必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3个以上LED显示屏同类产品且总面积相加大于40平方米的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参选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厂家指定唯一参选授权书,且该原厂家不得自身或再委托其他代理商参加本项目参选。
2.8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参选、以非法手段谋取中选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参选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以上各条均由采购项目需求单位在评审阶段向评审小组提供具体的文件;对于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上述举证诉求等,必须在唱价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小组提出;
(7)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在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参选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参选人或其人员、采购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采购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参选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参选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0)因参选人原因,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采购文件/参选文件)规定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项目的。
(11)参选人存在以下不当行为的,经查实后列入黑名单。
1.通过行贿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致使中国联通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追究责任的;
2.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
3.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相关业务的;
4.其他危害中国联通利益的行为。
如因存在以上所列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视其不当行为对中国联通利益的损害程度,设定 1-3年的禁入期限。中国联通还将对其实施了以上所列行为的实际操作人员、主要决策人等相关人员采取禁入措施,该类人员终身不得代表任何供应商参与中国联通的任何业务合作活动。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款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购买人承担(邮费到付)。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与本人身份证向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开标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无须提供样品)。
7. 参选人注册
未在联通合作方门户注册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生效、项目联系人(报价联系人)信息添加。供应商注册咨询:0591-******802(此号码仅提供供应商注册相关问题的咨询)。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55号联通信息广场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联 系 人: 叶海燕   电话:  0591-******682
传    真:  0591-******706   电子邮箱:fjrztx001@qq.com
参选保证金账号:******************216 ;
开户名: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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